向校园欺凌说“不”!告诉孩子:不做那个揉纸团的人

向校园欺凌说“不”!告诉孩子:不做那个揉纸团的人

来源: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5 13:44:30

校园欺凌对于孩子造成的通常是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创伤。孩子遭受到校园欺凌会释放哪些信号?家长和老师该如何妥善处理?与您分享这篇文章,让我们对校园欺凌说“不”,愿所有童年和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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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欺凌对于孩子造成的通常是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创伤。孩子遭受到校园欺凌会释放哪些信号?家长和老师该如何妥善处理?与您分享这篇文章,让我们对校园欺凌说“不”,愿所有童年和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你说了无数声对不起,它也说了没关系,但它还是那张纸吗?”近日,山东济南一老师因用白纸讲述语言暴力的危害走红。当老师发现对同学生讲道理的效果甚微时,她便拿出白纸,将恶语比作折痕,教育学生们不做“揉纸团”的人。

  每个人生来纯粹,希望在爱与鼓励中御风而行。随意的戏谑与谩骂,可能对别人造成没有办法弥补的伤害;即便道歉,褶皱的纸团也永远变不回平整的样子了。

  学会与人交往,是人生中的重要课题。青少年学生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

  家长老师需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要怎么办?保护“少年的你”,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5.通过网络或者别的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孩子放学回家后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样的事情影响着他。

  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样的一种情况,并在一段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孩子从学校回来后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绝对不可以忽视。

  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粘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轻易造成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小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了解这一个情况是可完全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不要一味安慰孩子别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孩子遭受欺凌后有可能会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样一个时间段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能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1.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

  2.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以内予以适当惩处。

  3.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

  4.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方面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体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导致非常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该依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会引起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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